關于遷墳地的補償,我國目前法律還沒有具體相關的規定。一般都是按各地的自己的標準實施的,也可以協商的。
可以參考一下其它地方的:一、山東濟南、濟寧、德州遷墳補償標準: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濟南等三市調整征地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顯示濟南、濟寧、德州三市遷墳(棺木、拾骨、骨灰盒)650元/座,少數民族按其殯葬習慣和特點補償標準為650-2000元/座。二、河南鄭州遷墳補償標準:《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規定:遷墳,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三、湖南岳陽遷墳補償標準:根據《岳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征收土地需要遷移墳墓的,按《墳墓遷移補償標準》規定予以補償。征收土地需要遷移墳墓的,按《墳墓遷移補償標準》規定予以補償:混凝土墳2000元;磚、石墳1500元;土墳1000元;尸骨罐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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